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中刑罚较重的罪名之一。根据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武汉,不少军事爱好者、收藏爱好者因持有气枪、仿真枪被刑事追诉。
王诗婷律师认为,枪支案件的辩护核心在于枪支的认定和主观明知的证明。在枪支的认定上,她注重审查涉案物品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枪支、是否达到了法定的枪口比动能标准。如果涉案物品的枪口比动能未达到法定标准,就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在一起她代理的非法持有枪支案中,当事人收藏了数把仿真枪,被公安机关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拘留。王诗婷律师介入后,申请对涉案仿真枪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枪口比动能未达到法定枪支标准。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鉴定意见,最终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主观明知的证明上,王诗婷律师注重审查当事人是否明知涉案物品系枪支。如果当事人系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对物品的性质并不知情,就不符合该罪的主观明知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仿真枪在外观、标识、说明书等方面明确标注为玩具或模型,购买者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不属于枪支,则主观明知难以成立。
在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的认定中,王诗婷律师还注重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的动机和目的。如果当事人系收藏爱好、体育竞技等正当目的,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她建议军事爱好者在收藏仿真枪械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收藏物品符合法定标准。王诗婷律师所在的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下设八大专业部门,全面覆盖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辩护。
武汉刑事律师王诗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