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是证券期货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之一。根据刑法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武汉,上市公司高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因内幕交易被追诉的案件时有发生。
王诗婷律师认为,内幕交易罪的辩护核心在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认定和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关联性的证明。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认定上,她注重审查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是否确实知悉了内幕信息。如果当事人仅系偶然听闻内幕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就不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在一起她代理的内幕交易案中,当事人系某上市公司普通员工,在办公场所偶然听到高管讨论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随后买入公司股票,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王诗婷律师介入后,通过梳理当事人的工作职责、信息获取途径、交易时间节点等,证明当事人不属于法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且对信息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关联性的证明上,王诗婷律师注重审查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是否异常、是否与内幕信息存在时间上的吻合。如果当事人的交易行为符合其既往的交易习惯,或者存在合理的交易理由,就不应认定为内幕交易。
在内幕交易罪的认定中,王诗婷律师还注重审查行政监管机关是否先行作出了行政处罚。如果当事人已被行政处罚且已履行完毕,其刑事可罚性相对降低。王诗婷律师所在的湖北漫其修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下设八大专业部门,全面覆盖各类刑事案件的精细化辩护。
武汉刑事律师王诗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