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金秀律师
计金秀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北-十堰专职律师执业1年
执业年限1
19872068788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计金秀律师成功代理视同工伤

发布者:计金秀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3日 7人看过 举报

2026-08-23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王某在建筑工地工作时突发脑溢血,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全力救治,王某于入院后第46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用人单位认为王某的死亡系自身疾病所致,与工作无关,拒绝申请工伤认定。赵某委托计金秀律师代理。

代理过程与策略

计金秀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收集王某的工作考勤记录、工友证言、现场监控视频,证明王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

2. 调取医院的病历资料、抢救记录、死亡证明,证明王某在初次抢救后46小时内死亡,符合“48小时”的时间要求。

3. 援引《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论证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4. 针对用人单位“自身疾病与工作无关”的抗辩,说明视同工伤制度不要求疾病与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只要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四个要件即可。

5. 申请工伤认定,并在程序中提交完整的证据链。

案件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王某的死亡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律师点评

本案的关键在于证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计金秀律师通过调取完整的抢救记录,准确计算时间节点,成功维护了职工近亲属的权益。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需特别注意“初次抢救时间”的认定,避免因时间计算争议导致认定失败。

计金秀律师,女,回族,法学本科,执业于湖北郧华律师事务所;兼任十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清算服务公司清算专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十堰
  • 执业单位:湖北郧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203202611025840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离婚、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湖北郧华律师事务所
14203202611025840 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离婚、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