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周某在矿井下作业时发生塌方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被认定为因工死亡。周某生前月工资为8000元,其妻子无固定工作,儿子未成年,母亲年迈无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仅同意支付丧葬补助金,拒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理由是“周某妻子有劳动能力,母亲有退休金”。吴某委托计金秀律师代理。
代理过程与策略:
计金秀律师接受委托后,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 收集周某的死亡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2. 援引《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第三十九条,明确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 针对用人单位“妻子有劳动能力”的抗辩,提交证据证明吴某因照顾家庭无法工作,且,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列为供养亲属。吴某虽未满55周岁,但需审查其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计金秀律师进一步收集吴某的医疗证明,证明其因疾病无法从事劳动。
4. 针对用人单位“母亲有退休金”的抗辩,提交证据证明张某的退休金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属于“无生活来源”的情形。
5. 计算各项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即3200元,儿子每月30%即2400元,母亲每月30%即2400元,合计每月80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待遇。
案件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吴某的全部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用人单位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维持了仲裁裁决。
点评:
本案涉及因工死亡待遇的完整计算,特别是供养亲属的认定。计金秀律师通过收集证据,成功论证了吴某和张某符合供养亲属条件,为当事人争取到长期抚恤金。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需仔细审查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避免遗漏符合条件的亲属。
计金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