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男女双方经介绍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男方常年不承担家庭及孩子抚养开销,女方独自背负全部生活开支,还遭受男方家人恶语刁难。双方从2020 年起分居,男方拉黑女方所有联系方式,夫妻关系彻底恶化,女方此前两次起诉离婚,第一次被判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女方自己起诉,后因无法解决小孩的抚养问题无奈撤诉,分居状态持续,感情毫无修复可能,离婚维权陷入瓶颈。
二、诉讼过程
当事人第三次维权时才委托陈律师介入,陈律师梳理前两次诉讼材料、收集分居多年、男方失联拒不养家、有赌博恶习等关键事实证据,结合民法典相关法条制定诉讼方案,明确提出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标准、争取探视权四项诉讼主张。案件立案后因无法送达诉讼材料转为普通程序,男方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律师当庭完整举证、陈述案情,围绕夫妻感情破裂、抚养权处置逻辑进行法庭论述;法庭中遇到一个女方不可回避的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即小孩已经年满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应当听取和尊重小孩的意见,但小孩常年由男方父母照看,跟随男方父母生活,女方被男方父母赶出来后,与男方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将小孩带至法庭听取其意见。庭后陈律师主动多次联系男方及家属无果,后又多番联系小孩的学校班主任,在经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最终配合法官听询了小孩的意见。
三、判决结果
在律师专业举证与庭审代理下,法院采信案件事实,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参考律师结合当事人月收入、当地生活标准提出的抚养费意见,判令当事人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采纳律师代理意见,确认当事人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男方须配合履行探视协助义务;
陈浩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