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赵某某于2018年5月入职云某公司,从事推广XXX项目管理师和健康管理师业务,在此期间认识了云某公司的王XX,2020年4月,其从网上找的代账公司花了13000元注册了卓某公司
2020年7月,王XX带着自己的20几个人的XXX团队加入卓某公司,公司经营业务变成会计师和XXX证培训,XXX业务模式是先卖证再骗取挂靠手续费,一张XXX证根据客户消费能力价格5800、6800、9800元不等,挂靠手续费平均每人在7000元左右,卓某公司经营期间,公司XXX业务的客户有500-600人,卓某公司一直经营到2020年10月底,其觉得王XX胃口太大了,风险太高,就把卓某公司解散了,XXX证和人才入库证都是假的,XXX证挂靠也是假的,王XX2019年年初就跟我讲过这个挂靠是假的,卓某公司经营期间做了500-600单学员的生意,没有一例成功的。王XX在卓某期间,王XX负责XXX团队管理,团队招人、开除人都是王XX负责,王XX本人收取XXX业务营业额的10%。XXX业务总营业额500万左右。
因XXX无法挂靠,此案案发。
李东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