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7月至9月,原告承接被告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某某装修门店的室内装修,该项装修合计预算155794元,原告为被告装修完成后,被告向原告付款45000元,剩余费用未付,双方未签订装修合同,原告装修完成后没有进行拍摄视频,双方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承办律师通过认真分析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关键线索,被告在微信中认可欠款事实,并认可余款11万左右
该案经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李东辉律师
发布者:李东辉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28日 34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7月至9月,原告承接被告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某某装修门店的室内装修,该项装修合计预算155794元,原告为被告装修完成后,被告向原告付款45000元,剩余费用未付,双方未签订装修合同,原告装修完成后没有进行拍摄视频,双方仅有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承办律师通过认真分析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关键线索,被告在微信中认可欠款事实,并认可余款11万左右
该案经判决,支持了我方的大部分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