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形:朋友或熟人以家庭开支、生意周转等理由开口借钱,借条上只有他一个人的签名,钱也转到了他个人账户。后来对方迟迟不还,甚至已经离婚,这时债权人往往会认为,既然借款发生在婚姻期间,就应该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但事实上,法律并非如此简单认定。
一、法律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且配偶并不知情也未追认,那么这笔债务很可能只属于其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二、为什么有时候配偶不用还?
正如在类似案例中,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期间,但债权人无法证明款项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甚至对方配偶能举证说明借款被用于赌博等个人挥霍行为,法院便难以认定为共同债务。这也体现了法律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避免让不知情的配偶为另一方的个人不当举债“买单”。
三、借钱给别人,如何降低风险?
尽量让夫妻共同签字不论对方以什么理由借款,最优方式是要求夫妻双方均在借条上签字确认,这是最直接有效的保障。
明确借款用途并保留证据可以在借条中写明借款用途(例如“用于家庭购房”“共同经营周转”),并通过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对方关于用途的说明。
适当了解对方家庭与经济状况大额借款前,可对其婚姻状况、财产情况有一定了解,避免在对方已经出现婚姻危机或债务问题时而不知情。
及时咨询专业意见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建议在出借前咨询律师,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有所预判。
四、结语
婚姻关系并非债务的“保险绳”,法律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始终重视“是否用于共同生活”这一核心。对于出借人而言,增强证据意识、规范借款手续,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毕竟,在金钱往来中,事前谨慎一步,往往胜过事后追讨一路。
张豆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