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季金凤|时间:2019年03月21日|117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2017年10月17日13时27分,邓某某驾驶货车行驶至沪陕高速榆商段向西安方向时,车辆雨刮器发生故障,邓某某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邓某某与车辆乘坐人李某某下车,邓某某在检查维修雨刮器时,被告辛某某疲劳驾驶制动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重型自卸货车从后方驶来,邓某某车辆尾部,将邓某某以及路旁应急车道上站立的李某某撞伤,邓某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交警事故认定书认定,辛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邓某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某不承担责任。
后邓某某的父、母、妻子、两个孩子(邓某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诉至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法院支持各项诉讼请求合计85万余元。
总结:
本案的关键在于,邓某某下车检查车辆,此时其身份已经转化为本车之外的“第三人”,故其本车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对其进行相应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