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两年网络诈骗成为重点打击对象,大部分小青年为了蝇头小利,获取几百至几千元钱,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借给陌生人,用于帮助犯罪份子通讯联络、支付结算,帮洗钱或跑分,成为犯罪份子帮凶,殊不知面将临刑事责任的处罚。
一、构成帮信罪客观方面
从实践办案来看,涉嫌帮信罪,侦查机关一般掌握了嫌疑人银行卡非法转账行为,或者提供手机卡给犯罪份子使用,那么就具备了客观条件。
二、辩点主要集中在主观方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条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方面必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也就是说,明知他人用自己银行卡非法转账,仍出借银行卡给犯罪份子使用,作为结算支付渠道;或者提供电话卡给犯罪份子作为通讯工具使用。
从本律师辩护的经验来看,部分出借人明知借卡出去用于网络诈骗而仍然出借,确实构成帮信罪;但有部分人是被朋友借卡去用于资金周转或者作流水,出借人根本不知道借用人拿去用于网络诈骗,这种情况下,可作无罪辩护。
作无罪还是罪轻辩护?要根据掌握的全案证据材料,及熟悉政策法规,选取辩护策略。欢迎交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