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安成律师
吴安成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4.9
(来自3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湖南-衡阳专职律师执业11年
执业年限11
18975414797

服务地区:湖南

咨询我
08:00-21:00

雷XX与关XX、常宁市XX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吴安成律师 时间:2020年07月16日 456人看过 举报

2020-07-16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雷XX因与被上诉人关XX、原审被告常宁市XX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2018)湘0482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雷X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雷XX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12元,减半收取106元,由上诉人雷XX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吴安成律师,男,常宁人,法学本科,学士,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4201510413535。10年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衡阳
  • 执业单位: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30420********3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
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
1430420********35 婚姻家庭、离婚、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