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兆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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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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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养老院跌倒受伤,能向院方索赔吗?

作者:覃兆江律师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6次举报

问:我是我是家住天河区的李先生,我父亲年老多病,我工作较忙无法长期照顾,征得父亲同意安排他入住某养老院。我和养老院于2023年1月签订了一份《入住协议》,约定入住期限等事宜。养老院还专门对我父亲能力进行评估,认为是“轻度失能”需要特级护理。但在2023年底我父亲在养老院楼下散步时跌倒昏迷,旁边却没有护理人员看护,且过了一个多小时才通知我们家属。我父亲被送院抢救花了二十多万,最后都没能抢救回来。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向院方索赔吗?

答:我们对你提供的《入住协议》初步看过,协议里面有明确的院方应对老人的起居饮食尽到必要注意和看护义务的合同条款,该合同性质属于服务合同,从你提供的基本事实证据看,养老院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看护不力的违约责任。至于老人家跌倒受伤最后死亡与养老院工作人员看护不力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双方责任如何认定、赔偿比例如何确定,法官将根据案件综合查明的事实进行裁判。

若有进一步咨询,可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覃兆江,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教育背景】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19********60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