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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强迫卖淫案一审杭州中院获轻判

发布者:郑君律师团队 时间:2019年10月26日 3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4月4日晚,被告人程某1在李某3(另案处理)的指使下结伙张某4(另案处理)等人,以处理李某3的朋友与被害人庄某(同时是本案的同案人,另案处理)、瞿某1(同时是本案被告人)、詹某1等人的纠纷为由,以言语威胁方式强行向被害人庄某、瞿某1、詹某1索要人民币共计2400元。事后,被告人程某1以及李某3、张某4等人又以被害人报警等为由索要钱款,其中于同月11日向被害人庄某索要人民币600元,同月13日向被害人瞿某1索要人民币500元。

2016年4月13日凌晨,被告人程某1、何某1以及张某4、庄某等人在李某3的指使下,因琐事在余杭区以啤酒瓶砸打、拳打脚踢方式殴打被害人张某1、张某2,致二被害人轻微伤。

2016年4月17日凌晨,李某3因琐事在余杭区包厢内,以打巴掌、电棍电击等方式殴打被害人段某(1998年10月20日出生)、徐某(1999年6月18日出生),被告人瞿某1以及庄某在李某3的指使下以上述方式殴打二被害人,致被害人段某轻微伤。

(二)强迫卖淫事实

2016年4月15日凌晨至4月18日,被告人程某1、瞿某1、何某1在李某3指使下,结伙张某4、庄某等人在杭州市余杭区包厢内等处,以暴力殴打、电棍电击、言语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被害人戴某(1999年8月23日出生)、李某1(2003年4月1日出生)、张某3(2003年1月23日出生)答应卖淫。同年4月17日,李某3等人经班某(另案处理)从中介绍嫖客,强迫被害人戴某、李某1到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久旺旅馆(又称速8酒店)、余杭区乔司街道南盛旅馆等处卖淫,其中被害人戴某被迫卖淫4次,被害人李某1被迫卖淫1次,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3000元。

2016年4月18日,被害人戴某的朋友报警,公安机关前往解救戴某等人时将被告人程某1、瞿某1、何某1抓获。

律师意见:

被告人程某1对指控的强迫卖淫事实无异议,惟辩称其当时不知道三被害人的年龄。对于指控的寻衅滋事事实,其辩称第一节其没有具体行为,只是跟李某3、张某4他们一起去;第二节其没有参与打人,当时有个被害人拉着其,其就挥了一下手把她甩开,其出去后李某3叫其拉住门,其就拉门没一会儿就放掉了。

被告人程某1的辩护人提出,(一)就程某1涉嫌强迫卖淫罪,1.三被害人系何某1叫来,由李某3决定并指使程某1等人强迫卖淫的,在强迫卖淫过程中,程某1起的是看管作用,系从犯。2.戴某有两次在卖淫过程中没有发生性行为,不应认定为卖淫次数。3.张某3因来月经而没有卖淫,属于强迫卖淫未遂。4.本案不应以强迫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法定刑来量刑。(二)就程某1涉嫌寻衅滋事罪,1.指控的2016年4月11日和13日这两起寻衅滋事,虽然程某1跟随在李某3的团队里面参与进去,但仅起次要作用,且与之前的事情有关联,不应当认定寻衅滋事,以治安处罚更为合适。2.2016年4月13日凌晨,“伊某”等人在杭州市余杭区内与他人打架,程某1明确陈述没有参与打人,且打架起因是“伊某”与两名被害人发生口角,不应当认定为“随意殴打他人”,亦未造成严重后果,尚够不上“情节恶劣”,以治安处罚较为合理。故程某1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三)程某1系刚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幼时随奶奶生活,初一仅上几周就辍学,从小缺失父母管教和正常的学习生活,无前科,系初犯,对所有犯罪事实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希望法庭给程某1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判决: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何某1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4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程某1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三、被告人瞿某1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律师建议:

寻衅滋事罪和强迫卖淫罪,都是重罪,犯罪嫌疑人一旦被羁押就应当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本案部分被告人的笔录在公安阶段做的不好,也导致了辩护律师在后续辩护的过程中相当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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