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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管理侵权二审胜诉:朱丽燕律师力保主次责划分,伤者 90% 赔偿全额落地

发布者:朱丽燕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24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

主干道路面破损无警示,骑行父女摔伤致骨折、牙齿脱落,道路管护单位一审被判承担 90% 赔偿责任后不服上诉,以误工费计算标准、责任比例过高为由试图减责。朱丽燕律师代理受害父女应诉二审,完整固定路面缺陷、管护失职证据,逐条反驳上诉方全部抗辩,二审维持原判,伤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全部损失按高比例赔付到位。

一、道路破损暗藏安全隐患,父女受伤维权一审虽胜仍遇上诉阻碍

痛点前置

城市主干道坑洼破损,市政管护单位不修复、不放置警示标识,路人骑行摔伤后,管护方常上诉推脱责任,主张伤者自身观察不周应自负大半损失,还以收入举证瑕疵为由克扣误工费,受伤群众不懂侵权举证规则,极易面临赔偿缩水。当事人父女二人骑行非机动车途经城市核心主干道,因路面大面积破损凹陷,车辆失控侧翻摔倒,父女双双受伤。父亲确诊鼻骨骨折、多部位外伤、牙齿脱落,女儿多处软组织损伤、需长期护理休养。二人产生大额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还支出伤情鉴定费用。案涉道路管护单位作为道路法定运维主体,事发时未及时修复破损路面,现场无任何警示防护设施。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管护方未尽道路安全管理义务,承担 90% 主要赔偿责任,全额支持父女二人各项合理损失。管护单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提出两项核心异议:一是伤者无法提供经营商铺完整工商材料,一审按行业标准计算误工费缺乏法律依据;二是事故中骑行者自身未尽观察义务,一审划分 90% 赔偿比例过重,请求二审降低赔偿责任、改判扣减误工赔偿。当事人担心二审改判大幅减少赔偿金额,委托黑龙江龙骁律师事务所朱丽燕律师担任二审代理人。

二、朱丽燕律师二审精准应诉,层层驳斥上诉方全部减责理由

痛点前置

人身损害二审案件中,被告常抓住当事人收入材料不全、自身存在轻微过错两点上诉,普通人难以清晰论证道路管护主体的法定安全义务,无法说服法官维持高责任比例,最终赔偿大打折扣。朱丽燕律师围绕管护过错、因果关系、损失计算、责任划分四大核心维度展开代理:

  1. 锁定管护主体法定职责,论证 90% 主责划分合法合理朱丽燕律师梳理道路管理相关法规明确:市政道路管护单位负有常态化巡查、破损及时修复、危险路段前置警示的强制性义务。本案事发于城市繁华主干道,车流人流量大,路面破损肉眼可见却长期无人处置,现场无围挡、警示标牌,是事故发生核心直接原因。同时向法庭说明:普通人正常通行主干道,天然信赖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不能苛求骑行者提前预判路面破损隐患;当事人仅存在轻微观察疏漏,过错程度极低,一审认定管护方承担九成赔偿责任符合侵权责任过错匹配原则,上诉方要求下调责任比例无事实与法律支撑。

  2. 厘清误工费裁判规则,驳回上诉方克扣误工损失诉求针对对方以无营业执照为由否定误工费标准的上诉观点,朱丽燕律师引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当庭释明裁判逻辑:伤者已举证自身自主经营个体业态,因受伤客观丧失劳动收入;在无法完整举证近三年收入流水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参照本地同类行业平均工资核算误工费,属于法定裁判方式,一审计算标准完全合规,不存在计算错误。

  3. 完整固定全案损失证据,佐证各项赔付项目真实合理朱丽燕律师整理全套诊疗票据、住院病历、伤情司法鉴定意见书、护理支出凭证、交通缴费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各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鉴定费均有书面凭证佐证,伤情鉴定确定营养、护理、误工期限合法有效,全部赔偿项目具备事实依据,不存在超额主张情形。

  4. 明确举证不利后果,指出上诉方无新证据应维持原判二审庭审中管护单位未提交任何新证据,无法举证其已履行巡查、修复、警示义务。朱丽燕律师当庭提出:上诉方未能举证免除或减轻自身侵权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事实认定清晰、法律适用无误,二审应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二审终审维持原判,伤者全部合理损失足额获赔

痛点前置

不少道路摔伤侵权案件一审胜诉后,被告上诉拖延赔付周期,二审若抗辩成立,不仅赔偿金额减少,还会拉长维权时间,受伤群众承受经济与精神双重压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朱丽燕律师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管护单位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内容:

  1. 管护单位按 90% 责任比例,赔偿父亲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全部合理损失;

  2. 足额赔付女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

  3. 案件受理费、父女二人全部伤情鉴定费用均由管护单位承担。若管护单位未按期履行赔付义务,需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本案实现二审全盘胜诉,责任比例、各项赔偿金额均未发生任何缩减,彻底阻断对方减责、拖延赔付的诉求,当事人无需再次诉讼,一次性拿到足额赔偿款。

结尾

本案是朱丽燕律师处理公共道路管理致人损害的典型二审胜诉案例,精准攻克市政管护单位上诉减责、克扣误工费两大维权难点。市政道路、园区路面破损致人受伤案件中,管护方常利用普通人不懂道路管护法规、收入举证短板提起上诉,试图压低赔偿比例。朱丽燕律师深耕人身损害侵权诉讼多年,熟练掌握道路安全管理法定职责、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裁判口径,能够精准区分双方过错大小,稳定维持有利责任划分,一二审全程把控证据与庭审逻辑,帮助受伤群众足额拿到侵权赔偿,为道路通行受害当事人提供成熟二审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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