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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穿内裤试包臀裙次日退还遭拒,商家的做法对不对?

作者:蒋爱兵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0次举报


近日,网上一则视频火了,视频中的女子不穿内裤试穿紧身包臀裙,买走后第二天回到店里要求退换,却遭到了店家的拒绝。店家的做法是否合理呢?线上购物和实体店购物有何不同?

就此,广西广播电视台《法治最前线》栏目采访了蒋爱兵律师。

在视频里,店主称“我要对得起我家所有的客户,昨天你要和我说你没穿内裤,讲这句话我都不会让你试。”

该顾客回应:“你这么做生意的我也是服了。”

店主解释说:“不是嫌你脏,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

但店家的说法却被顾客回怼道:“那你是没有去国外生活过。”

据相关新闻报道,最终,店主对该顾客购买的上衣进行了换货,

但仍然拒绝了裙子换货的要求,让其把黑色裙子拿回。

在网购流行的今天,我们经常听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说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也适用于实体店购物呢?

实体店购物和线上购物在退货的规定上是否有区别呢?

商家以顾客不穿内裤试穿为理由拒绝退换货物,你认为是否合理呢?

蒋爱兵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一般情况下,实体店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是,有些实体店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一定期限内会提供退换货服务,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也就是说,“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于线上购物,而不适用于实体店购物。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远程购物消费者无法近距离接触商品,对商品的了解只能通过商家的远程介绍,其介绍的文字和图片可能与消费者的预期有所不同,可能导致消费者做出与真实意思表示不符的选择,给予“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为了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当然,如果消费者和商家达成允许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协议,则“无理由退货”也适用于实体店。

因此,视频中的顾客是否能要求退换货,首先要看其购买的商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其次看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是否有关于退换货的协议。如果衣物没有质量问题,商家提供的服务也不存在任何问题,且经营者未承诺退换货,则顾客要求退换货没有法律依据。

再者,即使是“七日无理由退货”,也并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不能要求退货。此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线下实体店二次销售,顾客不穿内裤试穿包臀裙这样贴身的衣物,不顾其他顾客的卫生保障,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不允许其退换也是符合情理的。

你是否支持商家的做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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