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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为已婚男花销几十万,闹掰后却要原配还钱,怎么办?

作者:蒋爱兵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19次举报

悦家家事团队 蒋爱兵婚姻律师团队 

女子被出轨,嚣张小三还要原配还钱?

明明签了离婚协议,前夫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NO.1

 

第三者为已婚男花销几十万,闹掰后却要原配还钱,怎么办?

 

黄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和第三者赵女士存在婚外恋关系。前年,赵女士给刘先生买了一辆车,花费50万。车子登记在刘先生的名下,且一直都是刘先生在使用。但是去年9月,他们俩关系闹僵,赵女士以替刘先生购买车辆的钱系借款为由,要求刘先生偿还借款50万元,遭到刘先生的拒绝。赵女士认为该笔借款发生在黄女士和刘先生婚姻存续期间,所以黄女士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就把黄女士告上了法庭。

黄女士想咨询,赵女士出的买车钱应该属于借款还是赠与呢?另外,黄女士准备要和丈夫刘先生离婚,那么她要承担买车的费用吗?

 

律师答疑

赵女士给刘先生买车花费50万,已超出了情侣间日常交往消费。刘先生主张这笔款项属于赠与,应当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的话应认定为借款。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刘先生基于特殊情人关系获得的车,一直都是刘先生个人在使用,第三者赵女士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车子是用于黄女士和刘先生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共同意思表示,那么黄女士就不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NO.2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林女士和前夫在孩子不到一岁时协议离婚,孩子跟她。离婚协议约定,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除此之外,孩子的医疗费、教育费两人平摊。但到目前为止,前夫已经有三年多没给抚养费了。孩子的教育费每年四五千,他就只给一千。平时孩子生病就医一次就花好几百,她也都没有问前夫要过。林女士已多次和前夫沟通让他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及其他开支的问题,都没有结果。对于这种情况,林女士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疑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往往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这一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林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时对孩子抚养费问题已达成了明确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前夫应当要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现在前夫拒不支付,林女士可以根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可以要求前夫一次性补齐三年多来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并在之后按时给付抚养费,法院是会予以支持的。

目前孩子还未成年,林女士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孩子起诉前夫,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NO.3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张女士与韦先生在2017年结婚,婚后两人住进了韦先生婚前购买的按揭房中。因为房子是韦先生一人名字,并且房子按揭扣款用的是韦先生的账号,所以婚后都是由韦先生用自己的工资负责还款。2020年,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在房子的分割上却产生了分歧,张女士想分得这套房产,而韦先生不同意,他认为这套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并且婚后也是自己负责还款,张女士一分钱也没掏。现在张女士想咨询,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能不能分到房子呢?

 

律师答疑

 

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韦先生与张女士之间是否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韦先生婚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用工资还房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张女士是否能分得这套房产,首先要看两人就房产分割能不能达成协议,如果能达成协议,那么张女士便可以分得房子。如果无法达成协议,进行诉讼离婚的,在双方都想要房子时,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韦先生获得房产的可能性较大。不过,即使该房产归韦先生所有,韦先生也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向张女士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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