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家家事团队 蒋爱兵婚姻律师团队
01
“你想好了吗?”听小乔说自己准备离婚,闺蜜一脸担忧地询问她。
“想好了,我跟他完全没话说,日子过不下去了。再说了,家里3套房都有我的名字,对半平分,也不愁没钱。”小乔看上去决心已定。
“那你老公要是不同意平分呢?”
“那我就跟他打官司,放心,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我肯定能分一半。”
小乔和老公小王结婚已经快3年了,当初经人介绍认识。小乔长得漂亮,相亲相了不少,但她总觉得,凭自己的长相,能找到更好的。碰到小王,单说经济条件这一点,小乔就挺满意的,小王个人名下有3套房,还都是全款买的。
本来就是奔着结婚处的,小乔也不含糊,直截了当地告诉小王:“你条件是挺好的,但房子都是婚前全款买的,我没有安全感。”
小王一听,哈哈一笑:“真要结婚的话,房子给你加名就是了。”
就这样,两人顺顺利利地结了婚,小王也爽快地在3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加上了小乔的名字。
02
小王没啥经济压力,不愿意朝九晚五地坐班,一直也没有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小乔对此很看不过眼,总觉得自己老公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事。而她也是个暴脾气,婚后两人小吵大吵不断。
“你能不能去正儿八经找份工作,不上班的话在家好好带孩子也行,天天无所事事,看见就烦!”
“急什么啊,家里钱够花,孩子有爷爷奶奶帮带,你有什么不知足的?你天天劝我工作,也没见你好好干呀,没有一份工作坚持得了半年以上,何必呢?”小王不能理解。
小乔和小王互相嘲讽,本来婚前也缺乏深入了解,吵上几年,更没感情了,两个人都身心俱疲。
小乔没了耐心,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要求对登记于双方名下的三套房产进行分割。
小乔认为,她对家庭付出较多,而小王整天游手好闲,对家庭并无贡献。三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此外,考虑照顾女方及小孩原则,要求分割三套房产60%的份额。
见小乔要求分割60%的房产份额,小王坚决不同意,他告诉法官,虽然自己没有正式工作,但实际上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就是他的房屋租金。反而是小乔,一直在频繁更换工作,没赚什么钱,孩子也主要是爷爷奶奶在带,小乔并未对家庭有其他贡献。此外,小王认为3套房产都是他婚前所买,应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房产证上加了名,是赠与吗?是不是加名就意味着对半分呢?对此,法院也在判决中给出了答案。
03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涉案三套房产,现登记为双方共有,可以认为小王具有赠与的意思,因此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在具体分割时,需考虑三套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比较原、被告双方对三套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以及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等因素。最后,法院综合判断,判决由小王享有75%的份额,小乔享有25%的份额。
由此看来,房产证上加了名并不意味着享有一半的份额。一方将婚前房产在婚后登记为二人共有,这样的赠与依附于婚姻这一身份关系,其目的在于维系夫妻感情稳固、家庭和谐,而非纯粹的转移财产权属,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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