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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出26年回来却要闹离婚,妻子要经济补偿,法院判了!

作者:蒋爱兵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8次举报

悦家家事团队 蒋爱兵婚姻律师团队 

 

01

 

 

过年这两天,林女士家中多了个男人,邻居出门瞧见了觉得很意外,跟林女士开玩笑恭喜她:“你一个人辛苦这么多年,现在儿女都成家了,是该给自己找个伴了。”

林女士有点哭笑不得:“这个···就是我们家那口子。”

这下轮到邻居尴尬了,其实也不怪别人误以为林女士是单亲妈妈,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她一个人辛苦张罗着这个家,都没有见过有男主人的身影。

 

林女士心里苦,结婚的时候也是憧憬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温柔少女,谁会想到变成了丧偶式婚姻?丈夫马先生外出不归家,她一个人苦苦支撑26年,有老公和没老公没什么两样。

林女士和马先生1990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有了一儿一女,本该是人人艳羡的幸福家庭。1996年,马先生说在家这边挣钱不多,想出去闯闯。林女士舍不得,但想着2个孩子都还小,家里以后需要花钱的地方多,咬咬牙也就同意了。

不过林女士没想到,马先生背着包这一走,这个家就开始变了。

 

02

 

马先生离开家后,并没有给家里寄钱,林女士写信给丈夫希望他能存点钱补贴家用,可是马先生却说自己还没站稳脚跟,外面花销也大,让林女士在家省着点花。林女士心疼丈夫一个人出门在外不易,也不再催丈夫寄钱了。

林女士不仅要拉扯2个孩子,还要挣钱,好不容易熬到过年,丈夫虽然回来了,却是荷包空空。林女士想劝丈夫留在家里算了,外面的钱也不好挣,可是丈夫不同意,过完年就背着包又走了,剩下林女士和2个孩子孤零零地在家。临走时马先生留下话说,回来一趟不容易,没什么事的话就过年再回家了。

丈夫不给力,林女士一个人竟然也撑起了这个家,老公不给家用,那就自己摆摊挣钱,没人帮忙看娃,那就自己带。久而久之,林女士也习惯了丈夫不在身边的生活,可随之而来的,夫妻两个人却也变得形同陌路。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过了26年,马先生在外面到底挣钱了没有,他不说,林女士也不再问。以前通信不发达,交流很少,后来有了手机有了网络,夫妻俩却也不知道说什么了。26年过去,孩子都长大成家了,马先生只在逢年过节才回家探望,期间从未支付子女抚养费,也没有承担过家庭生活开支。

2022年,林女士没有等到马先生回家,却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马先生向法院提交了请求判令离婚的起诉状,理由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03

 

林女士没哭没闹,26年来,她熬白了头发,熬花了眼,现在她终于可以给自己名存实亡的婚姻一个解脱了。法庭上,林女士大方同意离婚。

一旁的马先生见状松了口气,对于财产,马先生表示同意支付被告林女士3万元,作为自己未尽到家庭义务的补偿,另外还同意二人名下的一套房屋归林女士所有。

这下林女士不高兴了,多年的委屈也在这一刻爆发,她声泪俱下地向法官诉苦:房子虽然写了2个人的名字,但是是我在原告离家期间独自出资建设的,原告没有出过1分钱,没有出过一份力,理应归我所有;原告抛妻弃子、遗弃家庭成员长达26年,其间未尽抚育义务,我独自抚育子女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原告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万元不够!

 

法院详细了解了马先生和林女士的情况,最终准予双方离婚。

其次,对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是在马先生离家期间由林女士筹资承建,林女士主张房屋归其所有,马先生也同意,法院也确认了房屋归林女士单独所有。

另外,对于经济补偿的数额,法院考虑马先生离家26年,林女士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劳动,抚育两个未成年子女,综合双方的收入情况、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马先生向林女士支付经济补偿金10万元。

 

04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悦家律师认为,家务劳动虽无薪酬,但对家庭生活和社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其所创造的价值受法律认可与保护。

家庭的维系离不开操持家务一方的付出和努力,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中付出较多时间和精力,是对个人工作选择、收入能力、发展前景机会的放弃和牺牲。在离婚时,无论是基于法律还是情感,家务劳动贡献较大的一方应当获得另一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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