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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闺蜜吐槽前夫性冷淡,竟遭前夫索赔,法院怎么判?

作者:蒋爱兵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3次举报

悦家家事团队 蒋爱兵婚姻律师团队 

梁女士刚刚离婚没几个月,

却又被自己的前夫陈先生告了。

是什么事情惹得陈先生如此不快呢?

 

01

梁女士与陈先生结婚4年,日子一直不温不火地过着。然而,平静的表面下暗流涌动,平时总说女人的直觉准得可怕,其实男人的洞察力也是很厉害的。陈先生怀疑梁女士出轨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虽然并没有抓到切实的证据,但两人的感情慢慢越来越远,同床异梦,索性协议离婚了。

梁女士的闺蜜听闻好朋友离婚,担心梁女士不开心,于是两人相约出去吃吃喝喝买买买。开车回家的路上,闺蜜和梁女士谈起了心。

“怎么,和老陈过得不开心?”

“以前我也不想揭他的短,现在离婚了,我也不想忍了,他是个性冷淡啊,日子也太难过了,和他在一起一点情趣都没有。”

“看不出来啊。那老陈能同意离?”

“他性冷淡嘛,所以我外边也有人了。他估计也感觉到了,一直怀疑我。两个人都觉得不开心,就离了呗。”

说出压在心里许久的秘密,陈女士觉得舒了一口气。可没想到,车里的这一通谈话,却又惹出了另一个故事。

 

02

几天后,陈先生来向梁女士取车,回去后整理行车记录仪,惊讶地发现了梁女士和闺蜜在车里的这一段谈话!

敏感自卑的陈先生很是生气,一方面是听到了前妻亲口承认自己婚内出轨的事实,更气愤的是,自己身体的隐私居然被前妻泄露给外人所知,这让陈先生感到很是不堪,认为自己男性的尊严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气恼不已的陈先生一纸诉状把前妻告上了法庭。陈先生认为,梁女士与他人的聊天曝光了他的隐私信息,严重影响了其个人形象和精神,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和名誉权,起诉要求梁女士在QQ和微信朋友圈道歉,赔偿3万元精神损失。

 

庭审中,梁女士对陈先生的说辞有些哭笑不得:“我只是在车里向闺蜜倾诉自己的婚姻不幸,而且只是两人在汽车里说,并没有公开曝光,不属于侵犯隐私。”

法官向陈先生询问道:“你目前的工作生活状态如何?”

陈先生表示:“能正常工作,经常加班,但总感觉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

梁女士也退了一步:“我可以私下道歉,而不是通过QQ和朋友圈的方式进行。”

 

03

到底这段车内的吐槽算不算侵权呢?

本案中,梁女士将自己的不幸婚姻向自己的闺蜜倾诉,虽然聊到了陈先生的私生活,但其目的是为了得到朋友的安慰,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中伤陈先生的心理。

而且,双方的聊天仅在车内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进行,并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没有向公众曝光或故意公开的主观过错,不存在公然丑化陈先生人格名誉的行为,也未使陈先生的社会评价受到降低,并未造成陈先生所谓精神上的严重损害。

因此,悦家律师认为,梁女士的行为尚不符合隐私侵权的构成要件,陈先生自己应当敢于面对生活,走出阴影。

 

此事发生后,网友们也有不同的意见。有的认为陈先生有些小题大做,开玩笑说他其实是自己把自己给暴露了。

 

也有网友认为吐槽他人的隐私有失妥当,应引以为戒,祸从口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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