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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争车房争狗狗,还给抚养费,法官该怎么判?

作者:蒋爱兵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61次举报

悦家家事团队 蒋爱兵婚姻律师团队

 

“房子归你。”

“可以。”

“车子归我。”

“没问题。”

“福娃跟我。”

“不行!福娃必须要跟我!”

福娃是谁?他们的孩子吗?不,福娃是两个人养的狗狗!

原来这对小夫妻闹离婚,两个人对狗狗跟谁的问题争执不下,闹上了法庭,来听听蒋爱兵律师对此怎么说。

 

part·1

 

小徐(化名)和小玲(化名)结婚几年也没有要孩子的打算,两个人的日子过久了也有点乏味,在经得小徐的同意后,小玲抱回了一只可爱的小狗。

有狗的日子变得充实开心多了,小玲每天照顾着狗狗的吃喝拉撒,小徐则负责带狗狗出去遛弯,陪狗狗玩游戏。夫妻两个把狗狗当成孩子一样照顾,每天下班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和狗狗亲亲抱抱举高高,一天的疲惫也在和狗狗的嬉戏中烟消云散。

狗狗是个开心果,两个人吵架,狗狗就会一边扒拉扒拉小徐,一边对着小玲嘤嘤嘤,把两个人哄得开开心心的。朝夕相处中,狗狗已经成为了家里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

 

虽然狗狗可以骄傲地说“这个家没我早散了”,不过在维系了几年之后,小徐和小玲的感情终究还是走到了尽头。没有孩子,两个人的财产也比较简单,对于房子车子和存款的分割都没有分歧,正准备要签离婚协议之时,小玲的一个问题,让两人的谈判陷入了僵局。

“狗狗怎么办?”

 

part·2

 

小玲坚决要争着养狗:“狗狗是我买回来的,从小到大吃喝拉撒都是我管的,你一有空就喜欢打游戏,凭什么跟我争?你会给它做肉团子吗?”

“你以为就你爱它,遛弯不是我陪的?狗狗平时都喜欢跟我玩!”小徐也不愿意放弃狗狗。

这词听着怎么这么耳熟?简直就是爸爸妈妈吵架时争孩子的翻版!

在这个家中,狗狗已经成为了小徐和小玲家庭生活的最大快乐和慰藉,感情深厚,难以割舍。对于狗狗跟谁的问题,两人谁也不愿让步,离婚协议签不了,于是闹上了法庭。

财产可以一分为二,活蹦乱跳的狗狗怎么分呢?

 

part·3

 

为了照顾双方感情,法官经过调解对狗狗的“抚养”及探望问题进行了柔性处理。考虑到狗狗由小玲购买,平时也由小玲照顾,以及生活环境等因素,小徐和小玲在调解协议中约定:狗狗归小玲所有;小徐每月向小玲支付狗狗的照看费用,直至狗狗去世;狗狗的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双方还口头约定,在小玲正常作息时间内,小徐只要提前联系,都可以前去探望狗狗。

如此一来,这只小徐和小玲两个人都深爱的柯基,在两人分开后,也有了一个好的归宿。它可以继续好吃好喝,有人照顾,有人付“抚养费”,想念的时候还可以探望它,并没有失去两位原主人的爱,可谓是这场离婚大战中的最大“赢家”。这样的幸福,够它跟其他狗子吹嘘一辈子了吧!

 

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宠物“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可是对于夫妻双方而言,经过长久的相处陪伴,他们对宠物倾注了多年的感情,宠物对于他们而言不仅是一个物或者财产,更多的是心灵寄托,被赋予了情感角色。所以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宠物与其他财产存在本质区别。

法官的处理既不违反法律规定,又照顾了双方当事人的感情,还考虑到了狗狗的生活,不愧是温情且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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