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饮酒的行为是情谊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一起喝酒的同桌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同桌人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一般来说,劝酒者只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就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只要一起举杯共饮,不特定的共饮人之间就产生了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显然有悖社会常情。每个 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理性的认识和判断,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