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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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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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1年01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14次举报
2021-01-09

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


(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


(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4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