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前提要件,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既包括盗窃既遂、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情形,也包括盗窃未遂、尚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备法定严重情节的情形,无需以盗窃行为单独构成盗窃罪既遂为前提。第二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三者之一,若为了继续劫取被害人财物而当场使用暴力,直接构成普通抢劫罪,不适用转化型抢劫的规定。第三是客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 特指盗窃行为的实施现场,以及与盗窃现场具有时空连续性的追捕全过程,暴力程度需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标准,单纯的轻微摆脱行为一般不认定为转化所需的“暴力”。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