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8:00-23:59)

咨询我
08:00-23:59

“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哪些法定程序?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4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次举报
2026-04-02


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必须对劳动者进行针对性的岗位培训,或者调整到合理的工作岗位,二者择一履行即可。其中培训必须是针对劳动者的能力短板开展的专业技能培训,而非简单的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需留存完整的培训记录;调岗必须符合前述的合理性要求。培训或调岗后,需再次通过合法考核,举证证明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作出解除决定前,必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异议需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