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必须对劳动者进行针对性的岗位培训,或者调整到合理的工作岗位,二者择一履行即可。其中培训必须是针对劳动者的能力短板开展的专业技能培训,而非简单的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需留存完整的培训记录;调岗必须符合前述的合理性要求。培训或调岗后,需再次通过合法考核,举证证明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作出解除决定前,必须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对工会提出的异议需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