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说:裁定终结审查再审申请。由于本案被执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故针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程序应全部中止,不再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予以执行。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基础和前提不复存在,故无须再审查申请人对执行标的是否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可裁定终结审查再审申请。乙说: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由于已无须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故可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丙说:提审后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本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原执行程序中止且不再可能恢复执行,故本案不再具备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若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诉讼费将全部退回给申请人一方,这也符合申请人的期望。因此,可以在提审后,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