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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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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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登记单独所有,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119次举报
2018-10-26


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买房,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如果不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登记人后面标注“xxx单独所有”,此时只要标注了单独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配偶也无权分割。


那么是不是就随意写上“xxx单独所有”几个大字就可以呢?不是的,其真正的程序是:未登记名字的一方需要写一份放弃该房屋的产权,并在房管局备案。这样子,婚后买房只写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时,名字后面会注明“单独所有”。


当夫妻感情破裂时许多夫妻会选择离婚,那么就会对孩子、财产进行分配,而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件难事。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