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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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认定无效,工程价款如何处理?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10月12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5次举报
2026-10-12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劳务分包合同虽然以提供劳务作业为主要内容,但其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分包关系,在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上,通常参照上述规则处理。也就是说,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后,已完工程能否折价、如何折价,首先取决于已完工程或已完劳务作业的质量是否合格。若质量合格,劳务分包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补偿数额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单价、总价、工程量清单、工日单价等内容确定,但不能直接依据无效合同主张违约金、奖励金等合同履行利益。若质量不合格,则先看能否修复;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承包人仍可就合格部分请求折价补偿;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折价补偿,发包人对质量不合格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