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其死亡的,由其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