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今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向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借到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收款账户:张三 工行尾号???)。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12%,于?年?月?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
如逾期未还,逾期利息按上述标准继续计算。因本借款产生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张三 ?年?月?日
配偶(签字并按手印):王五 ?年?月?日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