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看,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户内家庭成员共有,但实践中,宅基地审批登记在父母或某一名子女名下,所以,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不等同于登记人名下个人财产,家庭成员经常对此认知错位。
同时,大多数情形下房屋是全家共同出资翻建、修建。登记权利人认为全部拆迁利益归自己;其他家庭成员以有建房出力出资为由,主张享有房屋对应的补偿。
张国贵律师
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看,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户内家庭成员共有,但实践中,宅基地审批登记在父母或某一名子女名下,所以,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不等同于登记人名下个人财产,家庭成员经常对此认知错位。
同时,大多数情形下房屋是全家共同出资翻建、修建。登记权利人认为全部拆迁利益归自己;其他家庭成员以有建房出力出资为由,主张享有房屋对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