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7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以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若夫妻一方处分的是其个人财产(如本案中的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款),则另一方无权干涉。
判断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第三人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先界定所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保险理赔款究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而应结合保险的种类、保费的来源、保险金的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保险理赔款的分割与处分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您正在经历相关纠纷,建议尽早向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咨询,律师将帮助您分析赠与财产性质,最大限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