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属个人私生活:员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发生的婚外情,未利用公司资源,且未对公司工作秩序、公司利益造成任何实质影响。此时,婚外情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公司无权干涉,以此为由开除属于违法解除。
2、规章制度无依据或无效:公司规章制度中无明确对应条款,或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未向员工公示,或条款内容过于严苛(如将“任何婚外情”均直接等同于“严重违纪”且无合理关联),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被法院采信。
3、缺乏实质损害证据:公司仅以“道德瑕疵”或“违背公序良俗”为由开除,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行为对公司造成了实质损害。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