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公示信息具有公信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度报告中记载的股东实缴出资情况,具有对外公示效力。股东主张已实缴出资,但与公示信息不符的,应当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
单方出资证明不足以推翻公示:股东仅提交公司事后单方出具的《出资证明》,无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出资款备注、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证据佐证,且与公示信息相矛盾的,不足以认定其已履行出资义务。
张国贵律师
出资公示信息具有公信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度报告中记载的股东实缴出资情况,具有对外公示效力。股东主张已实缴出资,但与公示信息不符的,应当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
单方出资证明不足以推翻公示:股东仅提交公司事后单方出具的《出资证明》,无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出资款备注、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证据佐证,且与公示信息相矛盾的,不足以认定其已履行出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