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有限公司出资额,配偶不是公司股东:
①双方协商转让给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以登记成为股东;
②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同等价格购买,则分割股权转让价款;
③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证明股东态度可采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声明。
张国贵律师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有限公司出资额,配偶不是公司股东:
①双方协商转让给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以登记成为股东;
②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同等价格购买,则分割股权转让价款;
③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证明股东态度可采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