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丈夫的婚外情行为,原配寻求法律救济时应找准正确的路径。婚外情在民事法律上属于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如果丈夫与婚外异性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或者构成其他重大过错,原配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并在财产分割时请求对过错方少分。然而,民事过错与行政违法是两个平行的法律评价体系,公安机关无权也没有法律依据对单纯的婚外情或通奸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原配试图通过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夫妻感情和道德问题,属于救济途径的错位。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依法收集丈夫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民事审判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