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虽以“返还购房款、装修款、购车款”的形式提出诉讼请求,但实质是对双方同居期间形成的房屋、车辆等财产利益进行处理,原告请求返还相关款项,实质属于共有关系提出的共有财产分割请求,是基于共有关系产生的分割共有财产请求权,本质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张国贵律师
原告虽以“返还购房款、装修款、购车款”的形式提出诉讼请求,但实质是对双方同居期间形成的房屋、车辆等财产利益进行处理,原告请求返还相关款项,实质属于共有关系提出的共有财产分割请求,是基于共有关系产生的分割共有财产请求权,本质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