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尽量订立书面协议。父母借用子女名义购房、办理贷款,应当签订书面《借名买房协议》,写明借名原因、实际出资主体、还贷责任、房屋实际归属、具备过户条件时的过户义务,子女及子女配偶尽量共同签字确认,避免后续家庭变故产生争议。不要碍于亲情只做口头约定。
2. 完整留存资金凭证。首付款、还贷尽量使用银行转账,备注资金用途;确需现金还款的,留存存款回执、聊天记录,避免只有现金而无其他佐证,出现本案中需要依靠地理位置、生活轨迹推定事实的被动局面。
3. 妥善保管全部原始材料: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贷款合同、各类缴费单据原件。
4. 充分预估风险:即便证据完备,借名关系仅约束家庭内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子女对外擅自卖房、负债被强制执行,父母只享有债权性质的索赔权利,存在房产受损风险。条件允许时,满足过户条件应当尽快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