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该规定只是确立了彩礼返还的基本原则,并未规定必须全部返还。在司法实践中,彩礼返还的比例应当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用途、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综合确定。
张国贵律师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该规定只是确立了彩礼返还的基本原则,并未规定必须全部返还。在司法实践中,彩礼返还的比例应当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用途、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