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左转弯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变更车道、右转弯、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转向灯的核心作用是向其他道路参与者明确告知自己的行驶意图,让其他车辆提前做好预判和避让准备,是保障变道安全的重要前提。
在两车同时向中间变道的事故中,如果一方车辆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而另一方车辆按规定开启了转向灯,那么未开启转向灯的一方将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如果双方车辆都未按规定开启转向灯,那么仍然适用 “左侧车道机动车让右侧车道机动车先行” 的基本原则,由左侧车辆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