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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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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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债权人主张债权需要考察的几个要点?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次举报
2026-01-24


第一,基础关系真实有效: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债权人必须首先证明其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合法、真实、有效的借贷关系。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诸如借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清晰完整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以证明借款合意的达成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这是后续一切责任追索的法律基石。

第二,债务性质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需要证明该债务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方可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承担责任:1、共同意思表示:证明借款时,配偶与借款人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有共同举债的意思。2、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证明该笔借款虽以个人名义所借,但实际用于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第三,继承关系中的有限责任:配偶作为继承人。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作为合法及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其应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借款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