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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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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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去世,配偶是否需要买单?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次举报
2026-01-24


债权人为实现自己的债权,将借款人配偶诉至法院并不鲜见,而配偶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以及遗产继承清偿等一系列的法律规则。

继承关系中的有限责任:配偶作为继承人。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作为合法及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其应在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借款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