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拆迁时需对使用权进行补偿,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按重置成本或市场评估价补偿。
司法实践中,补偿构成通常包括四部分:一是房屋补偿,按建筑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计算;二是宅基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三是附着物补偿,含围墙、水井、树木等;四是搬迁过渡费,含搬家费、临时安置费。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