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后自动投案,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醉驾行为来说,能否认定为自首,关键在于是否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两个核心要件。
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可认定为 “自动投案”:醉驾后主动拨打110 报警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投案;明知他人报警仍滞留现场等候;委托他人报案等。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对身份的隐瞒,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醉驾行为来说,需完整供述醉酒驾驶的核心事实,包括饮酒时间、驾驶路线、事故经过等。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