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我国网购消费的核心保障制度,指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等远程购物方式购买商品后,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无需说明理由。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可以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在进行激活操作时,会产生激活、授权信息等数据类使用痕迹,一经激活后价值贬损较大,影响二次销售,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2、如果平板电脑存在屏幕色差、显示异常、电池续航不足等质量问题,根据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这种情况下,激活使用并不影响消费者基于质量问题的退货权利,因为商品本身不符合质量要求,商家应当承担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