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要求
卖方为二手车经营者(如车商、专业二手车交易平台等),买方为消费者(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车,非用于经营或营利)。
若交易双方均为个人且非经营性交易,不适用该条款。
2、欺诈行为认定
主观故意:经营者明知车辆存在重大问题(如事故、泡水、调表等),仍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
客观行为:实施了虚假宣传、隐瞒关键信息等行为,如将事故车当作正常车出售、篡改里程表等。
因果关系:消费者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作出购买决定。若欺诈行为未影响消费者决策,不构成欺诈。
3、常见欺诈情形
隐瞒车辆重大事故史、泡水、火烧等严重影响安全和价值的问题。
调表车(人为修改里程表显示里程)。
隐瞒车辆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提供虚假维修记录或检测报告。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