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属于较特殊的身份关系案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则视为其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等各项诉讼权利,法院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及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无故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其主张的权利需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无故不到庭,法院仍可缺席审理并判决,判决内容对其具有约束力,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