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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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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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去世之后,大额的存款如何处理?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5日分类:法律茶点!浏览:1818次举报
2025-11-05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证明自己的身份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过户手续问题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应慎重处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但在存款金额较小的情况下,仍要求继承人办理公证,将使继承人承担不合理的时间成本和公证费用支出。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继承人无需提交公证书就可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及利息。继承人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或指定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遗嘱。提取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相关要求。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