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账号通常被认定为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财产。因账号采取实名注册方式,各种运营管理政策都直接针对注册人,账号与注册人存在较为密切的联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自媒体账户分割时采取将之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而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为宜。补偿金额的确定并非易事,由于自媒体账号价值稳定性差,目前暂无统一明确的经济价值认定标准。实践中,有的通过双方协商确定,有的由专业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等进行评估,还有的通过双方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账号价值。夫妻双方若能达成一致,也可协商共同运营账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后续收益。
如果账号是一方在婚前注册并运营,在婚后虽有发展但另一方未参与经营管理,也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投入运营,那么该账号本身可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过婚后账号因运营产生的收益部分,通常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