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协议。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归不动产归登记一方。若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原则上归登记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登记方承担?。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单方或双方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
4、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通常视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