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原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债权人有权申请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新《公司法》实施后,无论是否属于逃避债务的情形,转让方均应对未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预计将来这类案件会大幅增加。
法律依据:《执行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九条
张国贵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原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债权人有权申请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新《公司法》实施后,无论是否属于逃避债务的情形,转让方均应对未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预计将来这类案件会大幅增加。
法律依据:《执行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九条